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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级有 关金融机构:
针对我省线上经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省 发改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0年12月联合印发了 《福建省线上经济贷实施暂行办法》(闽发改数字〔2020〕 750 号) ,为符合条件的线上经济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现再次 征集福建省线上经济贷入池企业名单: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为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 块链等智能交互技术,与现代生产制造、商务金融、文娱消费、教育健康和流通出行等深度融合,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等特 征的线上经济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一 )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 内登记注册,守法经营,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 二 ) 企业应成立两年以上,依法纳税,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及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三) 企业未被纳入异常经营目录,当前无逾期或不良贷 款,对外担保未形成逾期或不良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四) 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50%。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线上经济企业填写《福建省线上经济贷申报表》 ( 附件 1),经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或省级有关金融机构审核汇总后,形成福建省线上经济贷 企业汇总表(附件2) ,于2月18日前报送至省数字办.
联系人 : 彭丽君,0591-87063586
电子邮箱: szbwjc@fujian.gov.cn
附件: 1.福建省线上经济贷入池企业申报表
2.福建省线上经济贷企业汇总表
福建省数字漏建设领里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