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人劳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9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积极营造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决定在我市建设一批“人才驿站”。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人才驿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区域竞争综合实力的体现。建设“人才驿站”,打造人才互动交流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努力形成党政部门联系、关怀和凝聚人才的网络体系,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引导人才更好地融入宁德、扎根宁德、奉献宁德,为我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建设模式
根据目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面向的人才群体和承载的服务功能不同,拟建设服务型、专业型、联谊型、创业型、综合型等人才驿站。
服务型人才驿站。可依托行政服务大厅或人才服务机构等设立,面向各类人才开放。提供人才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人才评选和认定、户口落户、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生活待遇落实和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专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学术氛围较浓的高校、科研机构,也可设立在产业集群核心企业或行业技术中心,面向专业人才开放。开展同业人才之间交流研讨,开展创新论坛、学术探讨、创意实践、技术分享等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联谊型人才驿站。可依托环境幽雅的主题休闲场所、创业咖啡设立,也可设立在驻外人才工作机构,面向各类人才开放。开展人才寻访和引才推荐工作,为各类人才来宁参访、学术交流提供便利和服务;策划组织各种联谊、沙龙活动,提供人文关怀,发挥人才家园作用,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门联系、凝聚人才搭建平台。
创业型人才驿站。依托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电商产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等设立,面向创业人才开放。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创投评估、产品推介、合作洽谈等创业对接活动。
综合性人才驿站。可综合以上服务内容,建成多功能、大容量、全方位的综合型人才驿站。
三、驿站运作
(一)分级管理。人才驿站分市级人才驿站和县(市、区)级人才驿站,县级人才驿站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授牌,市级人才驿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授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全市人才驿站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行跟踪联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劳局负责管理所辖区域人才驿站,市直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所属人才驿站,承载建设人才驿站的单位协助配合。
(二)活动开展。人才驿站(不包括综合服务型)每年应组织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由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负责策划组织实施。人才驿站在开展活动前应将活动方案、《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报备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后方可组织实施。支持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部署,联合人才驿站策划开展人才公益性活动。支持鼓励“天湖人才”等我市高层次人才自发组织活动。
(三)年终考核。各人才驿站每年年底向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当年度人才活动工作总结,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和市直人才驿站主管部门汇总当年度人才驿站工作总结并报送市委人才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每年对所辖人才驿站进行评估考核。对于评估考核不合格的,撤销该人才驿站,摘除牌匾。对于活动效果佳、参与度高、服务周到、广受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好评的,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可根据运行情况给予每站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经费奖励,市直单位所属人才驿站的奖励经费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翌年年初兑现。
(四)经费补助。人才驿站经报备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给予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相应活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500—2500元/场(次),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按次结算或每年年底统一结算,所需费用从各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对于人才群体自发组织开展的活动,如属公益性活动,可参照给予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相同标准活动经费补助。人才驿站的补助经费纳入人才专项经费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加强人才驿站建设是构建我市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推动设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人才驿站。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原则上应建设服务型人才驿站,并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人才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相关类型的人才驿站。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人才驿站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使用现有资源,或与党员驿站、文化驿站、青年驿站共建共享,提高场地使用率和服务人员工作饱和度,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人才驿站服务。
(三)发挥作用,激励典型。人才驿站要发挥人才交流和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制定人才驿站建设标准和考评方案,适时对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才驿站进行评估,从中择优确定一批市级人才驿站,并推荐参加省级评估。对于人才参与度高、服务周到、引才引智效果佳、人才评价好的人才驿站,推荐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予以确定为示范站点,将给予每个站点5—20万元的建站补助。
附件:1.宁德市“人才驿站”建设情况登记表
2.宁德市“人才驿站”建设情况汇总表
3.宁德市“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