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各省要在春秋学期对学生资助管理分别组织一次核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核查目的
通过资助检查,发现针对技工院校资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地、各校技工院校完善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跟踪落实前期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 核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是2017年春季学期有在校生的学校(含全日制校内学习、校外实习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资助管理、教材发放与使用、信息系统使用、校园安全情况以及跟踪落实2016年秋季学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重点核查内容如下:
(一)学生学籍管理情况
各技工院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日制学生学籍与非全日制学生学籍的注册和管理;“部系统”和“省系统”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的吻合性;休、退、转等学生学籍异动处理的及时性;重复学籍学生的处理(核查比对材料);校外办学点(教学点、分校、校区、联合办学等)的批设文件、管理情况。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各地及技工院校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政策条件;受助资格认定办法和程序是否规范;资助资金发放方式和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1.重点核实受助对象人数是否属实。
2.受助学生资格认定情况。受助学生资格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资格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学生资助档案是否保存完整、信息是否真实。
3.资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受助对象的资助资金下拨发放是否符合规定;资助金账目是否清楚完整;中职卡发放签领记录是否完整;助学金收款确认签字是否齐全,结余资助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 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按照资助政策要求是否制订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并认真执行;是否已按照2016年秋季学期资助专项检查的反馈要求进行修订整改、优化细化。
- 资助机构建设情况。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及其分校或教学点是否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专门的资助管理和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并开展政策、业务和信息系统操作使用等培训。
- 精准资助工作情况
是否按照闽教财〔2016〕47号文件认真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相关工作,精准资助对象材料是否完整,相关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申请、发放到位,相关统计报表是否及时上报等。
(三)教材发放与使用情况
各技工院校学生所用教材,是否为正版、技校教材;是否通过部出版集团福建代理发行站(福建省智能服务有限公司)订购教材;学校所购教材数量是否与在校生数相匹配。
(四)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各地技工院校是否全部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福建技工院校信息管理平台”;各级管理员账户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技工院校基本信息、专业信息、教师信息等是否填写准确、齐全;是否全面严格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和管理、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的资格申报、审核和审批;信息系统内在校学生人数、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人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校园安全情况
是否制定领导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消防责任书等材料是否齐全;技工院校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部署年度消防工作,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办学场地是否进行消防安全验收,消防安全设备是否及时更新;是否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材料是否保存归档。
- 工作步骤
核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自查、自改、报告阶段。5月21日前各技工院校根据此次核查重点进行自查,由校长担任自查工作负责人,落实每位学生的资助情况,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书面报告。各校应将本校的本学期学校课程总表、教学进程表、核查工作联系表、享受资助的产教融合班实习情况表及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见附件1、2、3、4、5)于5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技校资助办,各设区市人社局请于5月15日前将本局的资助管理检查工作联系表(可参照附件3)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技校资助办。学校在人社部门核查期间有课程调整的,必须及时报告省技校资助办。各校以及分校、校区、教学点在完成自查后,必须将相关资助材料整理汇总,集中分类摆放,做好接受上级核查的准备。
第二阶段为人社部门核查阶段。5月31日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在2016年秋季学期检查结果和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设区市技工院校及其分校、校区、教学点的资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整改。
省厅将组织省技工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对各省属技工院校(含各校区、分校、教学点等)进行实地核查。对2016年秋季学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除核实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外,应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抽查对象。6月下旬,省厅将视情况抽查部分市属技工院校。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根据核查整改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核查方案、核查过程、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的书面核查报告于7月5日前报省技校资助办。省厅将视情况对核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按照工作总结部署要求,围绕核查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充实核查内容,抓紧制定核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对所管辖的技工院校要进行逐校核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核查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学校做好整改工作。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做好指导工作,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冒领、套取、挪用、滞留助学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并立即追缴违规资金;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技校资助办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联 系 人:洪本龙
电子邮箱:fjjxzzb@163.com
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课程总表
2.2017年春季学期教学进程表
3.2017年春季学期资助管理检查工作联系表
4.2017年春季学期受助的认知实习、跟岗实习、提前顶岗实习情况表
5.2017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