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现将2022年度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市级科技特派员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三)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培训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三明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或企业并具备较好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三明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特派员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等2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除外)。
(七)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八)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九)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择优推荐项目,并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议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直接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市科技局),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598-7500106,电子邮箱:smkjjzwzx@163.com。
附件:1. 市级科技特派员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2. 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3. 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培训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 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推荐申报名额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