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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经发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通知精神,请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经发局(科技局)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认真核实把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域发展项目推荐数(项)。各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区域发展项目推荐数(项)最多不超过3项。
2.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截止时间2022年9月25日。
3.市科技局现场核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和星火项目”,委托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场核实,并将经现场调研人员、主管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分别邮寄我局工业科和农社科。
4.县(区)级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寄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管理科,并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外网邮箱:292849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