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21〕1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闽工信函计财〔2021〕161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31号)以及《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方案》(闽经信环资〔2018〕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列入工信部2021年绿色制造名单、2021年福建省第四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二、支持标准
参照延续《漳州市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漳工信节能〔2021〕156号文)的绿色制造项目奖励办法和标准,对列入2021年福建省第四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的企业(单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园区的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1.系统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可在首页“网上办事”—“办事大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专栏中的“项目申报入口”登录界面下载(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咨询 0591-87836953)。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属地县(区、开发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不能直接报送漳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市级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3日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县级申报截止时间以县(区、开发区)设定为准。
2.书面申报。相关材料请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zhangzhou.gov.cn/)查阅下载。其中,可在首页“通知公告”查阅本指南电子版,相关材料以“超链接”方式提供下载;申报项目如有要求提交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的,申报项目的名称应与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名称一致。
四、申报材料
1、2021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项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列入工信部2021年绿色制造名单、2021年福建省第四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等相关文件材料(加盖公章);
3、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任何隐瞒、虚报、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
2、各有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会同财政部门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推荐文件,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文件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工信局节能科 林贻树 2303097
市财政局企业科 陈江鹏 2021135
附件:1、2021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项奖励资金申报表;
2、信用承诺书。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